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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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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扬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见附件1-3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1.申请考核: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 2.硕博连读: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 3.普通招考: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2月25日。 (二)提交材料 1.申请考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兽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工作办法详见学院网站2017年11月2日通知公告:/art/2017/11/2/art_40824_573255.html。 2017年12月20日前通过顺丰快递送至: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办公室505高愫蕴,电话0514-87991418,邮编225009 2.硕博连读 ①《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②《扬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3) 2017年12月20日前交到院办505。 3.普通招考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之后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向我校研招办一并寄送以下报考材料: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②两份《专家推荐书》。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信息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复印件。⑥《思想政治考察表》★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除必须提交上述①、②、③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⑧副高级(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⑨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论文。本校教职工报考者须另附经校人事处签署同意报考的《教职工进修申请表》,该表可从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yzu.edu.cn/)下载,点击“下载专区”—“在职培训”。请按上述要求逐项备齐相关报考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三、考核与考试 详见附件1-3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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