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落实学校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推动学院本科办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对象
本院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每年4月—6月。
三、派出学习时间
一般为暑假,为期2个月。
四、基本要求
1、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独立、成熟大方、品德良好、积极互动参与;
3、申请学生各门课程平均绩点在3.0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4、英语必须具备听、说、写能力,通过将要前往国家或地区高校所必须的外语水平考试;
5、其家庭在经济上有能力支付交换学习期间所需的基本生活费;
6、交换生返校后须向学院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并给其他同学作学习报告。
五、激励措施
1、申请对象若为三年级学生,交换回校后可直接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2、学院承担签证、护照、往返机票、对方学校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六、本规定自2015年9月起实施,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