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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学院“三会”报账制度(内部试行)

    为规范兽医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经费使用,促进三会账目的公开、公正、公平化,现公布以下办法:

  一、报销发票需为正规发票(有发票专用章),机打、手撕发票均可,收据不能用于报销。

  二、发票上需有经手人、负责人(一般为主席)签字,另需注明具体事由(如购买物品等,数量较大时需同时报送清单),事由要跟发票内容一致(烟酒、鲜花不能报),签字和说明一般位于发票右侧。

三、账目明细(内容见模版)要跟发票一起报送团委,并需主席确认签字;另需同时报送经团委老师确认签字的预算清单。

四、制作横幅和泡沫字等要提前进行书面申请(主席同意签字),在校内教育超市购买物品要有团委盖章证明的批条。

五、报账以月为单位进行,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账目。

  六、三会内部的账目要公开透明,不能通过团委报送的账目通过赞助费和团委补助报账,但要有详细记录,并于每个学期末向团委作统一汇报(在团委报的账目和自己内部报账要分开记录,以便于查问赞助费和补助去向)。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请各学生组织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疑义,请及时反馈,否则不予报账。

 

 

兽医学院团委

2014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