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全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对外宣传工作,为学院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扬州大学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学院对公开发表在各类新闻媒体(见附件)上的正面宣传我校形象的新闻作品,经审核同意后,给予奖励。
以下几类作品暂不列入奖励范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但仅属调查报告之类的作品;仅提及学院名称而无实质性宣传内容的作品;支付赞助费、广告费、版面费的作品。
第二条 奖励标准
学院按照媒体类别、作品发表的位置和篇幅对符合奖励范围的新闻作品给予相应奖励。同一新闻作品被其他媒体转载报道的不奖励,被转载作品的奖励按高档次计算,不重复奖励。(媒体类别划分参考附件)
一、在A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1、5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A1每篇奖励200元,A2每篇奖励100元;
2、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A1每篇奖励400元,A2每篇奖励200元;
3、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A1每篇奖励600元,A2每篇奖励400元;
4、在一版报道的新闻作品,A1每篇奖励600元,A2每篇奖励400元;其中在一版头条报道的新闻作品,A1每篇奖励800元,A2每篇奖励600元;
5、图片新闻按每篇200元奖励。电视、电台新闻按频道和播出时间给予不同奖励: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的,每篇奖励800元。
二、在B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1、5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元;
2、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200元;
3、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300元;
4、在一版报道的文字新闻,每篇额外200元,其中在一版头条报道的新闻作品,每篇奖励400元;
5、整版报道的新闻作品,每篇奖励400元;
6、图片新闻按每篇100元奖励。电视、电台新闻每篇奖励100元。
三、在C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1、5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50元;
2、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80元;
3、10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0元;
4、在一版报道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20元,其中在一版头条报道的新闻作品,每篇奖励200元;
5、整版报道的新闻作品,每篇奖励200元;
6、图片新闻按每篇50元奖励,电视、电台新闻每篇奖励50元。
四、在D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作品,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1、1500字以内文字新闻,每篇奖励10元;
2、在一版报道或1500字以上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20元;
3、在一版头条报道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30元;
4、图片新闻按每篇10元奖励。
五、在E类媒体上上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形象的新闻作品,经学院审核后,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10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E1每篇奖励100元;
2、E2媒体所发的微博、微信、客户端,每条奖励50元。
3、网络转载的新闻作品不予奖励。
六、在F类媒体上上发表的正面宣传学院形象的新闻作品,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1000字以内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20元;
2、1000字以上或在一版报道的文字新闻,每篇奖励40元;
注:新闻以我院为报道主体的新闻作品,按以上规定奖励;新闻中宣传多个单位的,按比例进行奖励;宣传部审核不计分的新闻作品,不纳入奖励范围。
第三条 奖金发放
奖励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学院新闻社核算并提交有关证明,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奖励经费在学院基金及相关渠道中列支。
第四条 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校宣传部公布的各类新闻报道计分方法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
2015年7月20日
各类新闻报道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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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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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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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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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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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电视
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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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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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日报(含海外版)、新华社(通稿)、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中新社(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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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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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纸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的报道,另加5分/篇(次); 1000字以上的报道,另加10分/篇(次);在一版报道的,另加10分/篇(次),在一版头条报道的,另加20分/篇(次)。
2、在央视综合频道、国际频道、新闻频道和中央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上报道的,另加10分/篇(次);在央视《新闻联播》、《新闻30分》上报道的,另加20分/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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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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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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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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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含教育频道)、江苏教育视频、江苏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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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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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纸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的报道,另加3分/篇(次);1000字以上的报道,另加5分/篇(次);在一版报道的,另加5分/篇(次);在一版头条报道的,另加10分/篇(次)。
2、电视台、电台头条新闻,另加5分/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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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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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级以上报纸、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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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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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的报道,另加2分/篇(次); 1000字以上的报道,另加4分/篇(次);在一版报道的,另加2分/篇(次);在一版头条报道的,另加5分/篇(次)。
2、电视台头条新闻,另加2分/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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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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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都市报、厅局级机关报、地市级报纸及电视台(含扬大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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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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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报纸第一版报道或1000字以上的,另加1分/篇(次);一版头条报道的,另加2分/篇(次);500字以下的报道不计分;在地市级报纸大学生周刊专版类上的报道,不计分。
2、电视台头条新闻,另加2分/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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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及新媒体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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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网、新华网(不含分社所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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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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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以上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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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微言教育”微博、省教育厅“@江苏教育发布”微博、微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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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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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消息每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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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
媒体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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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报、扬州大学新闻网(扬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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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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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以上或在第一版报道的,另加1分/篇(次);标题式简讯不计分;扬州大学新闻网仅限扬大要闻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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