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是我校学生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对多功能厅的管理,保证其规范、有序地运行,特制定本使用管理规定。
一、多功能厅由校团委负责日常使用管理。
二、多功能厅对外租用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18:30-21:30,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晚上18:30-21:30。
三、多功能厅使用安排上遵循校级活动优先,兼顾院系、班级、社团活动原则。
四、多功能厅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一般应提前三天以上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并填写活动中心使用登记表(可在校团委网站http://www.yzu.edu.cn/bmweb/tw/“下载专区”下载表格),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如遇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桌椅等财产损坏,活动组织单位应按原价的3倍予以赔偿,并停用一学期。
五、多功能厅主要用于校、院、班团、社团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使用时按学院大型活动每次(以3小时计)100元,系科、班级、社团活动每次(以3小时计)200元标准收取费用,原则上不提供活动彩排时间。所收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用于支付活动中心外聘人员的工资及设施的维护、更新。
六、在学生活动空隙期间,根据需要可供教职工活动,使用同第四款。
七、活动组织单位应教育参与活动人员爱护多功能厅设施,遵守多功能厅管理规定,尊重多功能厅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机房重地闲人莫入,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电气、灯光、音响设备。
八、每次活动向活动组织单位提供有线话筒两个,如需借用无线话筒,必须提前在使用登记表上注明,无线话筒电池自备。
九、多功能厅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违者将予以处罚。活动组织单位负责活动后场地清洁整理工作。
十、多功能厅所有通道在活动时须同时开放,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工作,并事先向场内人员通报,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本规定自二OO八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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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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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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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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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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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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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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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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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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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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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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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严格按登记日期使用,对厅内桌椅、灯光、音响器材等设备要爱惜,损坏按原价3倍赔偿。
2、活动组织单位负责活动后场地清洁整理工作,严禁在厅内吸烟、吃零食和乱丢纸屑等行为。
3、如需借用无线话筒,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无线话筒电池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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