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关系国家前途与未来的事业,是利在当今、功在千秋的崇高事业。为了进一步推动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重要指导作用,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我院关心下一代的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学院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此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兽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是在兽医学院党委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指导下的由离退休老同志和部分在职骨干为主组成的全面关心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机构,并配合学校和教育部促进大学生和青年教师的素质教育,培养现代化“四有”青年。
第二条 关工委的工作目标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全面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基本目标,加强青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离退休老同志,具有政治、实践经验、威望等各方面的优势,是教育培养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要根据“因人制宜,用人所长,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主要工作分布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和困难学生帮助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主要内容
第四条主要任务是,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对青年进行公民基本道德准则教育;培养青少年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美德;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科技文化等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第五条对青年教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中开展传、帮、带活动,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职工方面的指导作用,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授课能力。
第六条 对青年学生进行学生管理工作指导。在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中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定期讨论总结各项工作并给予指导意见。邀请有关部门为学院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活动,配合开展适合青年的文娱体育、社会公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第七条开展针对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并指导低年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开展对困难生的帮教工作,力所能及地开展助学、帮困等活动。
第八条积极配合学院工作做好学院特色活动,发挥兽医学院的特色。如公寓党支部、研本“1+1”、红色引领、兽医技能大比武等活动。
第九条 调查、研究青年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培养青年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十条 在敬老节、年终等节假日对参加、关心、支持院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及学院离退休成员进行看望和慰问。
第十一条 做好学院关工委各项工作的宣传工作,在各大媒体、学院网站、学院微博的切实做好工作动态的更新和宣传,报道各项重要的事迹。
第十二条 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十三条坚持在校党委的组织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十四条坚持“说实话,做实事”的工作原则,积极配合学校党委、校团委、工会等部门,将工作做到实处,真正为青年提供实际作用。
第十五条关工委开展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和义务服务的原则。
第四章机构、人员和制度
第十六条兽医学院关工委是在院党委和校关工委的领导下,由现职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已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十七条 兽医学院关工作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其常设办公地址为文汇路校区兽医大楼S0509室。院关工委办公室成员由兽医学院党委书记、院党委副书记、校关工委委员、院办公室主任、院党委组织员、院团委(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院工会成员以及主要离退休成领导组成。院关工委办公室由兽医学院党委书记任名誉主任,全面负责学院的各项党务工作;兽医学院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全面规划院关工委各项工作并提出总体指导;兽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任副主任,参与学院教学督导和评教工作,指导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同时任兼职组织员,协助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兽医学院团委副书记任秘书,直接负责学院关工委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八条 院关工委每年召开研究讨论关工委工作的会至少3次,传达学习校党委、上级关工委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不断充实队伍,分工明确充分发挥作用。按时参加院关工委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第十九条建立例会制,沟通信息,研究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决定重要事项。在工作过程,院关工委不定期的召开小组会议或单项会议,汇报、交流、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每两年召开一次全院关工委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个人,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五章经费和工作资料
第二十条学院关工委的正常活动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学院每年拨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由关工委掌握使用,此外还可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用于开展青年教育活动,并且奖励工作先进个人。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十一条学院关工委每次活动进行有关表格(见附件)详细记载,图片资料详实。资料由关工委整理保存记录。
第二十二条对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的收支和会议做好记录,以便查阅。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为试行条例,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附件: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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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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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将会议图片资料随同保存。
2、请在备注栏注明会议人员缺席情况,并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