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中心即日起将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为确保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我中心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开发了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系统,以启动安全教育全员培训。特此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扬州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师生。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防火安全与保密、实验室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用电安全、生物医药、化学危险品使用安全共六大类。
三、培训及考核要求
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通过校园网或互联网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并在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中完成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
四、考核说明
学生自主选择时间和地点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试卷每次随机生成共120道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是非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90分。考试结束后立即获得成绩,当次考试不合格可重复测试(每天限考1次)直至通过为止。新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通过考核,否则不能进入实验选课系统。
五、访问方式
通过直接输入网址http://211.87.20.131/aqpx/方式或按顺序进入“扬州大学主页”->“部门院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系统”方式可打开系统。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
2008年9月10日